主题: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10问解答

发表于2011-05-26

第三章 社会保险保障计划类型和参保范围

发表于2011-05-26
第十一条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设立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一)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向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轨的过渡计划。
发表于2011-05-26
第十一条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设立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一)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向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轨的过渡计划。
发表于2011-05-26
甲类计划包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及住房保障项目。(二)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乙类计划)是园区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的社会保险计划。乙类计划包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
发表于2011-05-26
甲类计划包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及住房保障项目。(二)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乙类计划)是园区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的社会保险计划。乙类计划包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
发表于2011-05-26

参加乙类计划的员工,应另行参加住房公积金。园区住房公积金的收缴、管理及使用等规定,按照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执行。

发表于2011-05-26

参加乙类计划的员工,应另行参加住房公积金。园区住房公积金的收缴、管理及使用等规定,按照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执行。

发表于2011-05-26
。(二)参加乙类计划的员工范围:

1、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公积金B类或C类综合保障计划且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员工;

发表于2011-05-26
。(二)参加乙类计划的员工范围:

1、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公积金B类或C类综合保障计划且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员工;

发表于2011-05-26

2、本办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招收的员工,包括首次在园区内用人单位就业、重新流入园区参保、参加园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后流入单位就业等情形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