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上一页
/3页

主题:各位N+1房的业主注意

发表于2013-08-13


关于N+1房的补充说明:

在此,我们以2+1房举例说明,2房和2+1房,房产证上的面积基本是一样的,售价却相差10余万。这就意味着2+1房的房主多花了10万元买了开发商宣称的“1”,但是“1”在产权证上是没有的,面积也得不到体现,也就是非法持有的。现在交房在即,业主们看到的“1”却是一块有缝的“天井”!而不是当初样板房中的书房。因此,开发商自拟了一份“申请”要求业主签字(开发商要求只能一个一个签,不能带出办公室,不准业主留底。内容里含有“费用自理,一切后果自负”字样!)——这是标准的霸王条款!!!

我们为这份“申请”做个名词解释:业主花了10万元买了个违章建筑,现在还要“自己申请”,请开发商帮忙搭建违章房间,出现任何问题与开发商无关,自己承担责任!如果今后你要出售,还要面对违章建筑不能过户的风险!

我们试想开发商为何要这样做?无非是想逃避国家的税收和把非法的面积也拿来卖钱,多获利益。同时把他们的非法面积通过操作,把风险直接转嫁给业主自己承担,从而达到既获得了利益又“洗白”了自己的目的!

发表于2013-08-13
棋子缤纷,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各位N+1房的业主注意”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8-13

说的极有道理

发表于2013-08-13

+1房都会遇到这个问题

现在发现了有点晚了

闹起来也吃力了

不过支持业主们维权到底

万恶的开发商

到处都是罪恶

 

发表于2013-08-13

我的房子没有

发表于2013-08-13

 万能万恶的KFS````

发表于2013-08-13

以前从来没想到过呢,原来有这种猫腻在啊

发表于2013-08-13

当初被领峰的销售忽悠的够呛,果然天下木有白吃的午餐!

发表于2013-08-13

当初被领峰的销售忽悠的够呛,果然天下木有白吃的午餐!

发表于2013-08-13

当初被领峰的销售忽悠的够呛,果然天下木有白吃的午餐!

上一页|1|2|3|上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