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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有关房价调控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具体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执行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成员由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强化规划计划管理,落实住房供应结构比例调整要求。
国家有关房价调控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具体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执行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成员由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强化规划计划管理,落实住房供应结构比例调整要求。
(一)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国家有关房价调控政策要重点发展满足我市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按照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我市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我市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商品住房(指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等,下同)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国家有关房价调控政策于今年 9 月底前报省建设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规划部门要会同监察部门加强规划效能监察,确保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严格落实。
(二)统筹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国家有关房价调控政策坚持“总量控制、区域平衡”的原则,全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当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 70%以上。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国土、房管部门合理安排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住房为主的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布局,国家有关房价调控政策并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具体区域,由各区政府分解落实到新开工住房建设项目,其中政策性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90 平方米以下。
(三)妥善处理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结构调整问题。国家有关房价调控政策对 2006 年 6 月 1 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依照法规和合同,妥善协调解决,原则上应保持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和行政审批效力的延续性。积极引导和鼓励项目建设单位主动按要求调整套型结构,有关审批机关应当依照文件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