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建普通住房贷款审批(组合贷款)
业务内容
适用范围 1.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参保员工 2.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参保员工。
政策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人需持买受方(共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和工资银行卡(折)最近连续六个月明细清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至担保公司咨询及确认担保额度
01
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出贷款申请
02
中心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03
中心当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信息录入系统,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并交担保公司
04
申请人携相关材料至贷款银行查询征信报告及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联系单》(由担保公司提供)
05
申请人持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担保公司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反担保)合同》
06
申请人持担保公司出具的《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取BL号至柜面办理担保录入手续
07
申请人持《同意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贷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至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及保证担保合同》
08
银行将借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账户或托管的专用账户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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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普通住房贷款审批(组合贷款)
业务内容
适用范围
1.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参保员工 2.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参保员工。
政策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人需持买受方(共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和工资银行卡(折)最近连续六个月明细清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至担保公司咨询及确认担保额度
01
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出贷款申请
02
中心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03
中心当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信息录入系统,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并交担保公司
04
申请人携相关材料至贷款银行查询征信报告及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联系单》(由担保公司提供)
05
申请人持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担保公司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反担保)合同》
06
申请人持担保公司出具的《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取BL号至柜面办理担保录入手续
07
申请人持《同意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贷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至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及保证担保合同》
08
银行将借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账户或托管的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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