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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度讨论】苏州当真重启限购? 为何突然撤销5幅土地出让!

发表于2016-05-23

昨夜,苏州或要重启限购令的消息深夜刷屏,从媒体传出的内部文件来看,政府会议纪要提及稳定苏州市场的措施并且确实将撤销5幅土地出让,言之凿凿,似乎有落地的可能性,又一次拉动了苏州购房者的神经!

网传,5月17日下午,苏州市政府举行了例行会议,主题就是稳定房地产工作,会议通过了限购方案,拟于5月23日公布、24日执行。主要内容是,购房者须满足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2年以上,另推出买房居住证满一年等硬性规定,以防炒房和补缴社保。

5宗准地王暂缓出让

同是5月17日,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挂出《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使用公告》称,该局于4月20日挂牌的5幅地块,由于规划优化原因,经市政府批准,暂缓出让。五幅地块有三幅分布于姑苏区,一幅位于相城区,一幅位于高新区。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苏州土地成交楼面价在1.5万元/平方米以上的地块共9幅,大部分集中于姑苏区和相城区。

苏州或要打响二线城市限购第一枪

苏州重启限购,对于当下热闹的全国楼市而言,是非常具有指标性意义的。要知道,全国除了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和三亚,几乎所有的二三四线城市都早已经取消了限购。苏州若是在本月重启限购政策,则是正式打响了二线城市楼市限购加码的第一枪!

苏州的这项政策,可以看出来,政府的用意是打击投机性购房。前几个月苏州楼市两天卖出去250亿的土地,面粉贵过面包,多区域房价翻一番,吸引了无数外地投资客。

【苏州上一次限购令细则回顾】

上一次限购时间:2011年3月2日——2014年9月26日(持续3年零6个多月)

具体规定:(苏州限购令)

对苏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第三套房,外地人限购第二套。细则:1、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3、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苏州限购内容)  

以购房面积90平米、144平米为界限划定了契税方案,对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照1%税率征收契税。 此外,苏州限购令严格执行“9.29新政”,对首套房首付一律30%,二套房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暂停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此外,对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以90平米为分水岭,购买90平米以上的商品住房贷款不低于总价的30%,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70%。而90平米以下的新房和二手房保持不变,还是20%以内。

一、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过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限购提示,并根据限购要求完善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格式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限购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三、调整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将申报价格由原来三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日

  时隔两年,苏州或将重启限购,大家觉得可能性有多大,又将对苏州楼市有怎样深刻的影响,一起来参与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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